据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17类食品共196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4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2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粮食加工品1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1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糕点1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速冻食品9批次,1批次样品不合格;食糖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调味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豆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饮料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桓台县荆家镇王明村王氏锅饼铺加工经营的锅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14g/kg,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二)桓台县新城镇汇爱商店经营的绵白糖(分装),还原糖分检出值为3.14g/100g,标准指标为1.5-2.5g/100g,不符合GB/T 1445-2000《绵白糖》要求,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三)桓台县果里镇鲜果时光鲜果店经营的新疆黑麦列巴面包,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检出值为4.64g/kg,标准指标为≤2.5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山东省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索镇分店经营的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0.56mg/kg,标准指标为≤0.5mg/kg,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桓台县索镇高清蔬菜批发零售店经营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0.84mg/kg,标准指标为≤0.5mg/kg,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桓台县城区薛氏田园牛排店使用的自消毒蓝花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37mg/100cm2,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七)桓台县城区薛氏田园牛排店使用的自消毒白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310mg/100cm2,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八)桓台县城区薛氏田园牛排店采购使用的莲藕,氧乐果检出值为0.052mg/kg,标准指标为≤0.02mg/kg,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九)桓台县唐山镇傅家菜馆采购使用的茄子,氧乐果检出值为0.083mg/kg,标准指标为≤0.02mg/kg,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桓台县唐山镇宏兴商店经营的蓝莓面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8g/100g,标准指标为≤0.25g/100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3,标准指标为≤1,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桓台县城区小龙坎老火锅店采购使用的飞天中式香肠,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桓台县城区深潜水产商行经营的鳕鱼肉排(经典原味),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记者 徐远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