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11月16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与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召开“保护知识产权服务营商环境”座谈会,探讨如何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提高该市企业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助力提升营商环境。该院民三庭庭长梁丹杰、副庭长陆有帅,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广科科长、药械监管科科长、知识产权和科技监管科科长、执法科科长以及崇左市相关企业的负责人等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广科科长首先向参加座谈会的企业负责人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关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几种情形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监管科科长随后向参加座谈会的企业负责人强调企业在广告宣传中需要标注广告文号,同时也要规范经营、诚信经营。
梁丹杰庭长提出,企业要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将之上升到企业战略的高度,这既是推进企业自身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保证市场秩序稳定的前提。希望通过此次座谈会,能够集中社会各界的力量协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努力探索出合理有效的企业知识产权维护之路。
在随后的座谈环节中,参会的企业代表踊跃发言,大家在充分肯定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同时,也结合自身企业经营和维权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通过此次座谈会加强了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之间的沟通,发挥合力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发展,为该市营商环境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黄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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