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0日,韩国《专利法》新修正案正式生效,这将促进相关机构对专利侵权行为开展刑事调查。除了包含民事救济外,《专利法》还规定了针对专利侵权的潜在刑事救济。涉嫌刑事专利侵权的一方会被处以最高7年的监禁或者最高1亿韩元(约合9万美元)的罚款。但是,只有在受害方报案或提起刑事诉讼的情况下,相关机构才能对专利侵权行为展开刑事调查。通常,受害方仅向警方报案或向检察官办公室或提起诉讼,警方或检察官办公室随后会根据报案或诉讼开展刑事调查。
然而,近年来,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扩大了其特别侦查警察(SIP)的执法范围,使该机构也能够对专利侵权行为展开调查以促进专利权的实施。最初设立SIP的目的是调查商标侵权和假冒行为。尽管SIP有权对侵权行为进行刑事调查,但同时也受到了受害方必须报案或提起刑事诉讼相关机构才能启动刑事专利诉讼程序这一要求的限制。这是SIP在高效调查专利侵权行为方面所面临的一大障碍,因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或调查其他案件时常常会意识到此类侵权行为。
而最新的修正案对《专利法》第225条第(2)款进行了修订。根据此前的规定,如果受害方未报案或提起诉讼,那么任何人都不应被起诉涉嫌专利侵权犯罪。而修正案则取消了报案或提起正式诉讼这一要求,旨在使SIP能够更加积极地对其可能在任何情况下遇到的专利侵权行为进行刑事调查。
该修正案适用于生效日期之后所发生的侵权行为。(编译自www.lexology.com)
翻译:李艳秋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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