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艺术家班克西(Banksy)其中最具标志性的图像——关于一幅喷在耶路撒冷建筑上的抗议者准备扔花的壁画(称为“Flower Thrower”)——未能在2020年9月获得欧盟的商标批准,因为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质疑他试图销售该图像的真诚度。
班克西希望该商标能阻止Full Color Black贺卡公司(总部位于约克郡)未经授权使用其图像。这位著名的匿名艺术家选择寻求商标保护的非传统策略。EUIPO表示,为规避版权法要求他披露真实身份的要求——他已设法匿名15年以上,该艺术家的公司Pest Control提交过此商标的申请。关于班克西的看法很多,包括他可能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街头艺术家或手艺人在协助他。版权可能存在保护期限的限制。
喷在墙上的涂鸦
“Flower Thrower”是最早于2005年喷在耶路撒冷墙上的壁画,而班克西的公司则在2014年申请了此商标。自该壁画创作以来,已有成千上万人通过互联网、印刷品和现场浏览过它。
EUIPO表示,2019年Full Color Black对此商标提出异议之前,该艺术家未曾销售过与此商标相关的商品或物件。法律规定商标必须在注册后五年内被使用,否则将会被强制无效。在认为自己必须如此时,班克西才在伦敦南部克罗伊登设立一家在线商店Gross Domestic Product和一家快闪店。他说他一直是“为了满足欧盟法律有关商标销售属性的要求而生产的商品”。
社会评论家
这家商店看起来更像是装置艺术而不是商店,吸引了大群人注目,但在2019年10月的两周后被关闭。EUIPO表示:“很明显,班克西在提交商标时没有任何使用该商标的意图,并且他于2019年‘创造并单独出售’商品的目的是为了不丧失该商标。”
作为艺术家,同时也是社会批评家和讽刺作家,班克西在2005年的著作《Wall and Piece》中说“版权是给失败者的”。他为保护“Flower Thrower”免受未经许可使用的尝试失败了,这可能使他成为商标失利者,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班克西敏锐地意识到声名狼藉的价值。如果该争议引起关注度,即便输了商标他也赢了。他对艺术和知识产权世界的态度很严肃,但不能太当真。
为班克西提供建议的艺术律师马克.斯蒂芬斯(Mark Stephens)当时表示:“班克西处于困境,因为他没有制造自己创作的劣质商品,而且法律很明确——如果商标持有人不使用商标,该商标可转让给有意愿的人。”(我不相信法律会要求商品出于合法目的应变成劣质品,但我可能是错的。)
划清界限:商标与版权
此案引发了重要的问题:版权和商标从根本上是不同的,并且不能互相替代。艺术品不能仅通过标记它们实现独占性。版权旨在对诸如绘画和图像之类的内容给予一定期限的保护,而商标通常会涉及到徽标和标志,以帮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做出明智的选择。商标保护不能授予艺术家控制其作品如何被使用或浏览的权利——但是可以吗?确定“商品”的含义以及需要多早确立与特定图像的关系可能是个问题。
版权保护期限是有限的(欧盟是延续到作者死后70年;美国的保护期限类似,作品出租权保护期最长可至120年);商标可以不断续展,而艺术品的商标注册给予艺术家永久的“独占性”,但这违背了知识产权原则:即在特定期限之后,对成为公共领域一部分的作品,每个人都有权获取、使用它。
为了获得更多和更长久的利润,班克西打算阻止人们分享其作品吗?或是为了保持作品的完整性,他仅对保留选择作品使用方式的选项感兴趣?
委员会称,如果使用商标保护,则需要将基础图像或符号商业化,而不是毫无作为。作为商标被注册并实施的作品(例如迪士尼的人物)必须“以真诚的方式由权利人定期生产和销售商品”。班克西的商标争议可能会鼓励艺术家尽早地(特别是在其他人之前)销售其作品,以保持控制权。
一位伦敦城市大学知识产权法的读者恩里科.博纳迪奥(Enrico Bonadio)说道:“权利人仍然可以反制并采取法律行动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但像班克西设立商店只为绕过法律并永久独占自己艺术品的行为,你不能效仿。”
就Full Colour Black而言,这是一家令人费解的企业。它的主要产品线似乎有很多是来自班克西作品的贺卡。它还出售一系列已获得许可或未获得许可的幽默类或摄影类贺卡。
Full Colour Black表示:“我们是一家当代艺术许可公司,专门从事世界著名街头艺术品的商业化运作。”
EUIPO指出,非法涂鸦不能获得版权保护,因为它是由犯罪行为而产生的。EUIPO补充说,由于涂鸦通常位于公共场所供所有人浏览和拍照,因此不能主张版权。博纳迪奥认为“这些表述不精确,在确定是否存在版权时,艺术品创作过程是否合法不是决定性的”。
他说:“如果我偷了一支铅笔并创作出精美图像,为什么我不享有版权且被迫忍受他人从我的作品中赚钱呢?这是不公平的。非法街头艺术有同样的理由。在公共场所涂鸦的事实并不意味着艺术家放弃或被剥夺了版权法所赋予的权利。这简直是错误的。”(编译自www.ipwatchdog.com)
翻译:吴娴 校对:李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