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近日消息,2020年第二季度,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生产领域汽车美容养护用品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1批次样品,经检验,有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T 23436-2009《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GB/T 23437-2009《汽车上光蜡》、GB 29743-2013《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QB/T 2548-2002《空气清新气雾剂》及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对21批次汽车美容养护用品的外观、pH值、稳定性、相容性、喷出率、内压力、标志等项目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本次检验的21批次样品,经检验有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为标志。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未按标准要求标注“产品类型”和“冰点”。
标志是消费者了解产品最直接的工具,标志标注的内容不完整,会误导消费者,给消费者使用带来不便,严重的还存在欺骗消费者的可能。造成标志不合格的原因是企业可能对相关的标准不熟悉、不了解,造成了标示的不规范。
产品选购小常识
建议消费者在选购汽车清洁护理用品时,要注意查看标签,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包装整齐,特别是标签、商标图案印刷清晰,无脱墨现象,应注意选择保质期内的产品,检查内容物是否正常,不应有变色变味、分层等异常现象,并详细阅读使用说明,按使用说明正确使用产品,选用知名度高的企业及名牌产品是最好的选择。记者 徐远官
附件:2020年生产领域汽车美容养护用品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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