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我国14亿人口“吃得饱”问题的小麦、水稻等主要农作物,在自主育种方面已接近甚至达到或超过世界先进水平。然而,在素有“健康粮仓”之称的水果蔬菜、杂粮杂豆等非主要农作物种质资源领域,各种仿冒具有知识产权新品种的“仿种子”层出不穷,严重干扰种业市场秩序、挫伤企业研发创新积极性。(9月23日《新华每日电讯》)
“仿种子”顾名思义,并非假货。一些企业或个人受利益驱动,做起了一本万利的“仿种子”生意,直接混合使用各种知名度较高、市场行情较好的品种推出所谓的新品种,或使用与品牌种子名称相近的名称进行“傍”名牌,这不仅是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也扰乱了种子市场秩序。
我国葵花产业联盟调查发现:国内现有原创型食葵育种企业和科研院所不足20家,其自主选育、推广上市品种约50个,而在国家农业农村部门登记的食葵新品种却高达1900多个。难怪乎,联盟执行会长张永平痛心地说:“我国利用10多年的时间培育出食葵新品种,打败了国外‘洋种子’的垄断,却在很短时间内败给了‘仿种子’。”
从现行法律看,尽管《种子法》对类似侵权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若想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维权企业往往还面对着很多困难,比如取证问题,一般侵权企业在生产和销售隐蔽,追根溯源难以实现。还有,就处罚而来讲,也很难让那些傍名牌的种子企业畏惧,这些“李鬼”在一个地方被查,就会很快跑到另一个地方重起炉灶,违法成本低廉。
出于地方保护的因素,多数地方政府对于市场上的“仿种子”侵权行为,往往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缺乏足够的治理内在驱动力。这种听任、纵容傍名牌的做法,虽然会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但从长远看,不仅不可能发展起有竞争力的创新产品,也会败坏被侵权产品的声誉,影响整个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
当然,除严打之外,还需建立新品种登记制度。利用高科技手段,对已登记品种进行DNA指纹图谱鉴定,对一品多名及剽窃原创品种的“仿种子”行为进行筛查和严厉打击,维护原创企业的合法权益。作者:吴睿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