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0年9月14日消息,为加强广东省流通领域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该局于2019年7至10月组织对奶嘴、奶瓶、婴幼儿塑料餐饮具、餐具洗涤剂、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吸管、食品用塑料容器、饭盒、保鲜膜(袋)、一次性发泡餐具、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密胺餐具、不锈钢餐厨具(碗、筷、勺、叉、刀等)、不锈钢容器(杯、壶等)、食品用铝制品及容器、食品用玻璃制品、食品用陶瓷制品、一次性竹木筷子、食品烘焙用橡胶制品等19类食品相关产品开展省级“双随机”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1330批次。
其中,抽查了80批次食品用陶瓷制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公示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铅(Pb)迁移量、镉(Cd)迁移量、吸水率、抗热震性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不合格14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吸水率、抗热震性。
(一)广州瓷源酒店用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杯(规格型号:口径:73mm,生产单位: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金地辉煌陶瓷制作厂)抗热震性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二)广州瓷源酒店用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浅式盘(规格型号:口径:203mm,生产单位: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金地辉煌陶瓷制作厂)抗热震性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三)广州市番禺区洛浦陶之器酒店用品商行销售的杯(规格型号:67mm×67mm,生产单位:潮州市潮安区一堂瓷器有限公司)抗热震性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四)广州市番禺区洛浦陶之器酒店用品商行销售的盘(规格型号:口径:201mm,生产单位:潮州市潮安区一堂瓷器有限公司)抗热震性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五)广州市番禺区大石福林酒店用品商行销售的盘(规格型号:口径:202mm,生产单位:景德镇高新区金和美陶瓷厂)抗热震性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六)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销售的宝通和2#特惠陶瓷碗(规格型号:--,生产单位:深圳市宝通和工贸有限公司)抗热震性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七)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销售的宝通和4#特惠陶瓷(规格型号:--,生产单位:深圳市宝通和工贸有限公司)抗热震性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八)广东华南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销售的5元陶瓷均价盘(规格型号:口径:184mm,生产单位:上海敏杨商贸有限公司)吸水率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初检机构: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复检机构: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九)广州忠信酒店用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碗(规格型号:口径:107mm,生产单位:潮州市枫溪区忠信日用陶瓷厂)吸水率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十)潮州市枫溪区钊旺陶瓷经营部销售的7“浅盘(规格型号:7”,生产单位:怀仁嘉明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吸水率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十一)潮州市枫溪区钊旺陶瓷经营部销售的4“直口碗(规格型号:4寸,生产单位:怀仁县东兴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吸水率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十二)骆翠云销售的4.5”罗汉碗(规格型号:4.5“,生产单位:怀仁县奕佳瓷业有限公司)吸水率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十三)潮州市枫溪区腾辉蕊陶瓷经营部销售的4.5”方碗(规格型号:4.5“,生产单位:怀仁市雅宸瓷业有限责任公司)吸水率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十四)潮州市枫溪区腾辉蕊陶瓷经营部销售的青枝玉蔓4.5英寸旋纹碗(规格型号:4.5”,生产单位:怀仁华缶瓷业有限责任公司)吸水率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依法处理,包括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生产、销售企业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