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5号)。据通告,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酒类、食用农产品、饮料、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等7大类食品359批次样品,检出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检出禁限用农兽药超标、微生物污染等。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绵阳农科区建林白酒销售部销售的“散装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另有1批次该被抽样单位销售的“散装白酒”也检出同样问题。
(二)荥经县福满地中餐馆销售的“纯粮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检出禁限用农兽药超标问题
(一)四川宏远上铖超市有限公司香颂城店销售的、来自眉山雅然水产有限责任公司的“鲫鱼”,恩诺沙星、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二)梅西商业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销售的、来自成都峻林农业有限公司的“小青椒”,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微生物污染问题
标称为四川元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榨百香果果味饮料”,菌落总数、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另有1批次该标称生产企业生产的“生榨苹果汁果味饮料”也检出同样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