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20年上半年海南省流通领域电动食品加工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了31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30-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标准要求,对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本次抽查发现涉及安全性指标的项目有2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标志和说明不合格会导致标志擦拭后字迹模糊;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会导致电源软线进入器具,接触到高温表面出现损坏软线的情况。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被检主体及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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