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通告称,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维护全县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开展了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测情况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共80批次,经平阳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检测,结果合格产品79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合格率为98.75%。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平阳县龙河农贸综合市场林碧清销售的1批次河蟹,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0.789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西林为硝基呋喃类药物,是一种广谱抗生素,畜禽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后,会在肌肉或肝内形成代谢物长期保存,且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对人体有致癌、致畸等副作用。畜肉副产品中检出硝基呋喃代谢物,可能原因是个别畜禽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以治疗畜类感染的疾病等,结果导致硝基呋喃代谢物在体内残留。
对上述抽检中 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平阳县市场监管局水头分局、滨海所已开展调查,查处情况将于案件处理完成后向社会公布。该局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厂家来源商品,食用、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质量。消费者若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保存好购物、消费发票等有关凭证,尽量保留、维持外包装原样,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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