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云南省6家企业获准使用文山三七、大姚核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至此,云南省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企业达到212家。
去年以来,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围绕“绿色食品牌”打造,在地理标志的培育、促进、运用方面下功夫,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主动服务和业务指导,积极推动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共组织推荐75家企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其中获准使用企业60家,占总数的35.3%,涉及普洱茶、文山三七、保山小粒咖啡等多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通过加大企业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实际运用,让更多“藏在深山人未识”的优质农产品进入市场,有效提升产品品牌知名度、消费者认可度,以及扩大市场占有率和提升产品附加值。
为进一步扩大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数量和运用成效,在省市场监管局积极争取下,在今年初,云南省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核准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下放到云南省局核准,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缩短。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于5月8日启动核准试点,目前已完成第一批2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核准。(记者 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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