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威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16期)。据通告,近期,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20个类别161批次产品,不合格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不合格产品。
总体情况:
糕点25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不合格2批次;调味品13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13批次,不合格1批次。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豆制品9批次,速冻食品27批次,水产制品14批次,蜂产品1批次,肉制品6批次,粮食加工品14批次,乳制品2批次,罐头4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酒类3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蛋制品2批次,食品添加剂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威海祥威食品有限公司抽检的南瓜饽饽豆沙包(热加工),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158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2.乳山市发哥油坊抽检的花生油,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检出值为8.12mg/kg,标准规定值为≤0.3mg/kg;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检出值为1.94mg/kg,标准规定值为≤1.5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时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3.乳山市姜记油坊抽检的花生油,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检出值为0.63mg/kg,标准规定值为≤0.3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时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4.威海香威植物油有限公司抽检的花生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5g/100g,标准规定值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5.荣成市人和福禄山泉水厂抽检的槎山泉饮用水,耗氧量检出值为5.3mg/L,标准规定值为≤2.0mg/L,检验机构为威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本公告所列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相关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生产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企业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