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渊洁反击盗版是斤斤计较吗? 欧盟法院明确有关商标显著性规定的适用 吉林省公主岭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批次学生服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广东将实施黄金内湾商业秘密保护创新工程 中国一重 开启自主核电时代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批次电工套管产品抽查不合格 广东清远市食药监局抽检食品1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 《釜山行》续集在柏林卖出15个地区的版权 国外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分析 提供高效服务 打造放心平台 福建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不合格率为0.58% 广东抽检调味品样品162批次 不合格1批次 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管局抽检食用农产品20批次 4批次不合格 上海市工商局抽检180个批次贵金属饰品56个批次不合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82号) 印度专利申请数目激增 或与该国新创企业增加有关 商标维权“乔丹”告耐克有何不可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2年第16号) 在英国,“动态图像”可以注册商标 WAPI联盟力推自主知识产权“无线商圈” Facebook发布透明度报告 包括版权和商标投诉数据 重庆市食药监局抽检食品16批次不合格 《商标法实施条例》解答一:方便当事人简便快捷获得商标注册 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公布第三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地方 深圳市查处22批次不合格药品 视觉中国陷版权“黑洞”,著作权保护还须再升级 云南昆明市工商公布不合格成品油商品名单 打赢知识产权保卫战 这次要“智取” 山东青岛19条措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卫生部回应禁止在婴幼儿食品中添加牛初乳规定 聚焦两会|聂震宁:数字时代完善版权保护 护航IP产业持续发展 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侵权迪士尼成被告,国产动画片当警醒什么? 宁夏“知识产权+标准”促创新 浙江永康查处一起网络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海底捞,捞不起的是大众的信任 曼联、皇马商标被抢注,商标恶意抢注不能姑息 湘台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平台建立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抽检12类食品684批次样品不合格14批次 安徽六安金安农产品商标助力脱贫攻坚 版权为桥——有声出版火起来 浙江省质监局抽查晴雨伞产品7批次不合格 Netflix戛纳3000万美金买下暴走动画《暴走吧!失忆超人》海外版权 广东宝安市场监管局查扣不合格电动车 拒绝假冒伪劣产品 还品牌产品品质 山西太原市知识产权局挂牌 海南省食药监局抽检89批次食品6批次不合格 吉林省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合格31批次 不合格1批次 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又有新举措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十万餐企食品安全知识大测试”

互联网时代催生知识产权制度变革

6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征求意见稿)。该批复只有5条内容,主要涉及知识产权权利人、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和网络平台(网络服务提供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问题上,如何相互分工和配合的问题,并且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从这一正在征求意见的批复内容中可以看出,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知识产权权利人、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经营者和网络平台三方主体,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达到最合理的效果仍然是较难的问题。今年5月21日,美国版权局也发布了一个关于美国版权法第512条的报告,该报告的基本结论是《数字千年版权法》第512条有关版权侵权责任中的“避风港制度”和“通知—删除责任”的规定,如今已无法满足当初立法时力求达到各方权利与义务平衡的目标,因而建议美国国会修订法律。

知识产权的权利信息更加复杂

权利的本质是向义务主体传递信息,义务主体通过对权利信息的判断和解读来指导自己的行为,从而实现权利主体的意志,形成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之间的有序关系。这一理想状态的形成需要若干条件,一是权利信息能够清晰、准确和及时地传递给义务主体。二是义务主体能够正确和及时地解读该权利信息。三是义务主体能够理性和自觉地尊重权利信息并指导自己的行为。这三个条件都不容易满足,一方面权利信息的传递是有成本的,而且还受信息技术的各种限制;另一方面义务主体解读权利信息往往需要专业知识,是需要付出时间;还有就是即使前两个条件都满足,义务主体也有受到利益的诱惑而并不尊重权利信息的可能性。这些情况在网络环境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表现得更为突出。

与物权等传统的财产权相比,知识产权的权利信息更加复杂。物权中的所有权信息主要是通过对物的占有来传递,但知识产权是对信息享有的权利,这些信息却不是被权利人独占而是与公众共享的。例如,专利和商标是通过登记或者注册来公示的,而版权作品则通过发表公之于众。促进信息的共享与传播恰恰是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之一。如果没有这种制度设计,权利人就会通过对信息的控制来保护其利益。知识产权制度鼓励将信息向公众公开但是却禁止公众对这些信息的某些使用,以使得权利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独占这些使用方式,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与物权相比,知识产权对义务主体的素质要求更高,既让义务主体能够充分地获得这些信息,又禁止义务主体对这些信息的某些使用。因此,知识产权制度在历史上一直都是专业主体的法律制度,是企业和律师团队来理解和处理的信息,并且需要国家公权力来积极维护。

网络使知识产权的权利信息处理难度更大

网络自媒体使得知识产权的信息传播从专业主体到达每个人,这些网络用户们可以很容易地获得知识产权所保护的信息,不论是作品、专利信息还是商标信息。但能轻易获得这些信息的普通大众,需要按照复杂和专业的知识产权制度来合法地使用这些信息,这对他们来说太难了。复杂和专业的法律规范需要公众来理解和执行,这种制度成本也太高了。

为解决这一矛盾,各国知识产权制度都赋予了网络平台监管责任,希望通过网络平台这一相对专业的主体来帮助处理权利信息,并将信息准确和及时地传递给相关义务主体,这便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这一批复的背景。但网络平台既不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也不是直接的义务主体,仅仅因为法律要求其承担一定的监管义务,如监管不力可能要承担共同侵权责任。也就是说,网络平台并没有积极处理权利信息的内生动力,而主要是为了规避可能的侵权责任,除非平台上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已经损害了该网络企业的声誉或者股价。

因此,在缺乏内生动力的情况下,只能依赖外力来强化网络平台的监管责任,包括在民事案件中提高网络平台的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也有这样的倾向;我国行政主管部门也对网络平台不断提出要求。于是,网络平台便在权利人、网络用户以及政府主管部门之间“打太极拳”,希望能够对各方都有平衡和安慰,但是并没有找到一个体系性的、彻底解决问题的方案。在美国、欧洲和中国,情况都大致如此,所以美国版权局才有了呼吁美国议会修改版权法的报告。

知识产权制度亟须实现重大创新

诞生于工业社会的知识产权制度已不再适应网络经济,是造成上述困境的根本原因,尤其在版权领域更为明显。版权制度是赋予权利人一系列权利来限制版权所保护内容的传播和使用。理想状态下,应该是版权权利清算到哪一步,版权所保护的内容便传播到哪一步。传统版权交易中,权利的清算者和版权内容的传播者几乎是同一群人,他们主要是出版社、唱片公司、拍卖公司、发行商、表演机构和广播组织,他们控制了版权内容的传播渠道,也同时负责版权的清算,意志和行为因此是统一的。而其他个人对版权内容的各种使用在版权法上几乎都是被允许的,因为这些使用都是琐碎的,对市场影响不大,而向他们行使版权相对成本很高。

网络技术使得每个人都可以在网络环境中创作、使用和传播任何接触到的内容,例如网络上的字幕组行为等等。这些行为的共同特征是版权内容的传播和版权清算发生了分离,传播者是使用自媒体的广大网民,权利清算者还是那些专业机构,权利清算是复杂和缓慢的需要专业人员来处理的法律过程,而网络传播则是广大网民通过代码技术瞬间完成的,两者之间的效率性根本不在同一维度。这意味着工业时代的版权制度已经很不适应网络时代的市场效率了。

如果知识产权制度在网络经济中已经失去了效率性,那么它就必须做出重大变革,而我们现在的困境也许是黎明前的黑暗,相信整个社会正在积蓄力量,寻找商业机会和技术突破,从而实现制度上的重大创新。我们也期望,区块链或者AI等技术的兴起会彻底改变版权市场的运营模式,在新范式下,出现更有效率的权利清算体系和商业模式来取代工业时代的版权制度。作者:吴伟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猜您喜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