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中院积极落实市委“十大行动、百项工程”总体部署,推进“实行专利和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落地生根,确保“营商环境优化行动”取得成效。
“实行专利和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是指对权利人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取得的证据,法院及时出具调查令,弥补权利人举证能力不足。大力支持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申请,组成“法官+技术调查官+法官助理+法警”的专业保全团队,确保48小时内完成受理的保全申请。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释明举证责任转移理由,依法适用证据披露、证明妨碍排除等规则,强化被诉侵权人的诉讼诚信义务和协助义务,促使其提交便于举证或由其掌握的证据。
通化中院结合本院实际,制定相关措施: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相关保全申请,本院在具有专业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协同法警支队及相关单位(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及相关专业部门,共同完成保全申请工作。同时,严格遵照民诉法及证据规则对举证的相关的规定,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强化被侵权人的诉讼诚信义务和协助义务,促使其提交便于举证或由其掌握的证据。
供稿部门:第七审判团队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