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专项行动,这是全国持续开展的第十六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6月18日《人民日报》)
在信息化时代,治理盗版乱象,给网络版权正本清源,既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契合社会公众期许、关乎互联网产业未来的大事。但随着互联网蓬勃发展,盗版行为也“与时俱进”,给全范围保护网络原创事业制造了新难点。
本次专项行动围绕版权保护体系守正创新,继续强化对短视频、有声读物、知识分享、网络直播等平台的版权治理,巩固网络影视、音乐、文学、动漫、网盘等领域的治理成果,针对当下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还新增提及加大对学习平台版权保护力度,大力整治在线教育培训中存在的侵权盗版乱象,切断盗版网课的灰色产业链条。应该说,行动顺应了网络版权形态的更新迭代,将助推网络版权产业业态发展,为网络创作创新构建更优质的环境。
事实上,在“剑网行动”深入推进下,近年来网络版权保护举措不断,包括创新版权审理模式、利用新技术保护合法权益、专项整治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等,已取得较大成效,使版权秩序持续规范,版权生态明显好转。
但就当下看,对网络版权的保护,还存在侵权门槛降低、维权成本高企等堵点。不少原创者需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证明“我是版权人”“作品被侵权”等显在事实。即使胜诉,侵权人可能也早已赚得盆满钵满,原创者和版权人的损失已难以挽回,甚至因诉讼成本较高,部分原创者和版权人直接放弃了依法维权的机会。
现实的困境也警示我们:在不妨碍开放、共享、流动的互联网精神的基础上,必须畅通网络版权申诉渠道,加大电子证据在案件审理中的采信力度,客观上降低维权难度,满足互联网时代对效率的追求,同时划定不可逾越的底线,提高罚金数额,设立更高的惩罚性赔偿措施,增强法律的威慑力,真正“让侵权者倾家荡产”,从而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和再犯可能。还应看到,目前网络侵权盗版是全社会面临的问题,新兴技术发展也进入快车道,发挥版权联盟等行业组织的作用,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应用,规避作者维权面临成本高等难题,为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提供新方法和新模式,乃是应时之举。
可喜的是,《著作权法》日前迎来第三次修订,对网络版权保护的界定将更清晰,对侵权盗版等行为的处罚将更明确。期待此次修订能够从立法上解决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推动网络版权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