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以下简称“双打”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双打”工作制度,发挥“双打”工作有关部门、单位职责,构建部门协同、齐抓共管长效机制。6月15日,山东省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规定,“双打”工作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贸促会,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机关事务局、省药监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省税务局、省邮政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等29个单位承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负责“双打”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双打”工作,建立执法协作机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组成联合检查组,适时对“双打”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制度》具体明确了会议、联络员、信息报送、督导检查、协查督办、情况通报等6项工作制度。对29个相关单位进行了职责分工。建立了双打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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