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新京报记者从辽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最新一批食品抽检显示,有2批次调味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锦州大酱涉及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
公告显示,标称为锦州万生酱园有限公司生产的锦州大酱(500克/袋 2019/8/5)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2.36g/kg,标准值为≤1g/kg。
据了解,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生产企业依靠添加防腐剂来控制细菌繁殖,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量超范围使用防腐剂。
此外,另1批次不合格调味品为标称辽宁省喀左县喀凌调味厂生产的”喀凌老陈醋” (800ml/瓶 2018/10/3 ) 被检出总酸 (以乙酸计) 3.16g/100mL,标准值为≥3.50g/100mL。
据公开资料显示,总酸含量是食醋产品重要的品质指标之一,总酸高则滋味柔和,回味绵长;含量低滋味就差。酿造类食醋总酸含量不足,主要是工艺控制不当,发酵不充分造成;配制类食醋总酸含量不足,主要是原料醋质量不过关,总酸含量不足;或者配制过程组分配比失控,造成总酸含量不足。新京报记者 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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