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7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针对本次抽查中 发现的问题,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同时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产品质量安全,遇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据通告,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19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中,抽查了郑州、濮阳、平顶山、焦作等4个地市(县)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本次抽查依据GB29743-2013《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及《河南省2019年全省消费品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液产品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的冰点、沸点、pH值、玻璃器皿腐蚀、泡沫倾向和化学组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9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河南省博爱县方兴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不冻液产品,冰点项目实测值-27.0℃,标准规定≤-35.0℃,沸点项目实测值106.5℃,标准规定≥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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