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着力点,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方法、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该院办理的付某销售侵权复制品案入选河南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20年,该院办理的安阳某有限公司、宋某军等7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再次入选河南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一、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一是积极通过审查逮捕、提起公诉职能,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假冒注册商标案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件、侵犯著作权案件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二是坚持精准监督,依法追捕漏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隐蔽性较强,该院注重察微析疑,通过细致审查,追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三是发挥审前主导作用,积极引导侦查。该院注重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深挖涉案其他人员、依法固定证据。
二、加强工作衔接,形成打击合力。一是注重横向协作。健全与公安、法院、工商、商务等知识产权保护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信息通报、疑难案件会商,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办案合力。二是坚持纵向指导。由于基层院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较少、办案经验不足,该院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时,积极争取市检察院的指导、支持,确保办案质效。三是加强内部配合。针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查处难、认定难的特点,该院分别从各业务部门抽调具有此类办案经验的员额检察官,同时配置具有理工科背景且熟悉法律业务的检察官助理组成办案组,积极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
三、加强法律宣传,增强正面引导。一是对办案中 发现的企业家对知识产权违法问题存在漠视心理、企业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问题,安排党组成员带队送法进企业30余次,增强企业特别是企业家的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二是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关键节点,发挥以案释法优势,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0次,促进企业和公民提升法治意识,积极预防和减少侵权假冒犯罪发生。三是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对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进行宣传,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推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作者:姜阳 责任编辑: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