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在网络直播中,主播播放背景音乐或翻唱歌曲,在普通观众看来,是再平常不过的事。然而,网络直播不是想唱就能唱、想播就能播。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正式发布。该文件明确,主播人员未经许可在网络直播中播放或演唱涉案音乐作品,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有法可依,为解决版权问题找到出口
在直播平台上播一首歌、唱一首歌而已,怎么就侵权了呢?因为于法不容。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除法定许可的情形之外,使用相关音乐需要事先获得著作权人的允许,而并不取决于使用场景。尤其是网络直播上翻唱或播放他人音乐作品,本质上就是以公开演奏演唱、公开放送录音的方式使用了音乐作品,这就必须征得音乐著作权人的同意。若音乐著作权人以信托方式授权音著协管理其音乐作品,则需要向其购买音乐作品的使用权。直播平台败诉,并不冤枉。
通俗地讲,涉嫌侵权的平台主播的影响力越大,需要赔偿的金额也就越大。有媒体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此前已有网络平台和主播,因为未经许可播放或演唱歌曲被法院判赔。有法可依,为解决音乐版权问题找到了一个出口。
原创作品需要专业机构“撑腰”
在网络直播野蛮生长的初期,音乐版权问题未获重视尚可谅解,如今直播已形成完整产业,且规模庞大、收益不菲。从长远看,上述标准发布将倒逼主播与直播平台更加注重知识产权,通过购买版权等形式获得授权,而这也能进一步激励作者创作,促使原创作品问世。
这牵扯出了保护音乐版权的核心问题。一旦创作者和侵权者的实力不在同一个层面,如何切实地维护前者的权益?正如前文所言,一旦部分卫视节目、相关表演艺人、直播平台和主播在网络世界掌握了话语权,创作者即使拥有合法维权渠道,真要得到理想的结果也不容易。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等专业机构的统筹和协调就显得至关重要。怎样把零散的、相对弱小的音乐创作者联合到一起,为他们提供可以依靠和信赖的平台,正是当务之急。
音著协需要解决的另一个专业问题,是音乐作品的版权分割。一部完整的音乐作品可能有作词、作曲,甚至有编舞。那么,使用者用的是哪一部分,侵的到底是谁的权,需要搞清楚。如果存在版权不明晰的情况,则更需要专业机构出面,为自身力量有限的原创者“撑腰”。
尊重版权 才能获得更多优秀作品
从直播平台败诉,到相关文件出台,可见未来规范直播中的音乐版权是大势所趋。其实,随着人们版权意识的提高,付费听音乐正渐成主流。如何让付费使用音乐也成为常态,值得我们好好探讨。对于直播平台而言,做好版权付费工作之余,要完善平台内容的事前审核,避免再吃“无意侵权”的亏。
令人欣慰的是,全社会的版权意识正在不断增强。无论是音乐人还是普通公众,早已形成共识:尊重版权,才有可能听到更多优秀的作品。现实情况的复杂摆在眼前,必须承认,当下音乐版权问题还没有一锤定音的“最优解”,处理上仍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社会方方面面要做的,是动态更新、调整,不断降低对侵权行为的容忍度,用合法合理手段切实维护原创者的权利。
微言大义:
@舟观:网络上一点尊重原创的意识都没有。
@紫格格:和谐的音乐氛围需要互相尊重。
@方程设一个x:支持原创,支持维权!
@冰韵汐:原创不易,希望可以尊重版权,创作者真的太难了。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网络侵权问题,一直是版权管理的行业“阵痛”。要渡过“阵痛”,迎接行业新生,除了创作者,各网络主播和直播平台、版权管理组织,乃至消费者均应同步提升版权意识。不过,当前最重要的还是要通过不断完善的监管和惩戒机制,明确侵权裁判标准,提高违法成本,保护原创者的合法权益,为创作者提供更为公平和优质的原创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