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5日,欧盟普通法院判定法国时尚品牌巴尔曼(Balmain)不能将其服装纽扣上狮头的两种圆形浮雕设计注册为商标,理由是该设计缺乏显著性特征。
2017年11月,巴尔曼申请将上述设计注册为商标,适用于第9、14、18、25和28类,涵盖服装、袖扣、纽扣和皮革制品等商品。
2018年5月,来自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的商标审查员驳回了巴尔曼用于第14和26类袖扣和纽扣商品上的商标的注册。
该审查员指出,纽扣和袖扣上印有狮头图案的设计比较常见,不足以用来证明巴尔曼是这些商品的来源。
巴尔曼向EUIPO上诉委员会提起申诉,该委员会对上述审查员的决定表示支持。
随后,巴尔曼向欧盟普通法院提起上诉,称时尚界人士在购买此类商品时将给予更高程度的关注,并能够区分出巴尔曼是此类商品的来源。
然而,欧盟普通法院表示,巴尔曼的说法并不能解决其设计缺乏显著性特征这一问题。
此外,欧盟普通法院还认定,巴尔曼无法反驳“狮头是时尚界纽扣设计中一种十分常见的特征”这一说法。
因此,欧盟普通法院判定巴尔曼的两件设计都不具备作为商标的必要功能,并要求该时尚品牌支付相关的诉讼费用。(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
翻译:李艳秋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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