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质量抽检公告称,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流通领域对服装鞋帽及纺织类用品商品进行了抽检。
其中,对标称北京、天津、上海、福建、广东、江苏、山东、河南等8个省、直辖市的19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休闲服装商品开展质量抽检。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以及GB/T22849-2014《针织T恤衫》、FZ/T73020-2012《针织休闲服装》、FZ/T73026-2014《针织裙套》、FZ/T81004-2012《连衣裙、裙套》、FZ/T81007-2012《单、夹服装》和商品明示质量标准,重点检测了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异味、纤维含量、起球、耐光汗复合色牢度、商品使用说明等11项指标。
检测结果,合格16批次,不合格4批次。其中,2批次耐光汗复合色牢度项目不合格;1批次面料起球项目不合格;1批次商品使用说明项目不合格。
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羊绒羊毛衫、休闲服装、床上用品、休闲帽,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已责成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羊绒羊毛衫、休闲服装、床上用品、休闲帽的,请及时举报。
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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