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肯尼亚版权委员会和肯尼亚通信管理局对外发布了一份联合通告,要求广播服务提供商以及电信内容服务提供商必须要做好版权的保护工作。
实际上,这份通告中的内容与《肯尼亚信息和通信法》中的诸多规定是完全一致的。根据上述法律,获得版权许可的服务提供商在提供服务时应该做好相关内容的版权以及邻接权的保护工作。同时,这份声明也引用了一部分来自于刚刚颁布的《2019年版权修正法案》中的规定。
根据这份声明的表述,获得版权许可的内容提供商在对外传播或者分发版权内容之前应该先与版权所有人进行沟通,并签订一份法律合同。换句话来讲,内容提供商需要对因自己传播以及分发各种版权作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此外,根据上述通告的要求,这些内容提供商还需要向肯尼亚通信管理局提交其已向版权所有人支付版税的书面证据。由此可见,由于肯尼亚通信管理局会认真核实这些内容供应商是否履行了其保护版权的义务,因此内容提供商在未来陷入版权侵权纠纷的风险会大幅降低。(编译自:www.mondaq.com)
翻译:刘鹏 校对: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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