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20年第3期抽检信息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该局近期开展全市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4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抽检612批次,其中合格605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率为1.14%。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然而,氧氟沙星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可能对畜禽及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二、啶虫脒
啶虫脒是一种具有触杀、渗透和传导作用的吡啶类杀虫剂。若长期大量食用啶虫脒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中规定,普通白菜中啶虫脒的最大限量为1mg/kg。
三、胭脂红
胭脂红为水溶性偶氮类着色剂,在食品行业中应用广泛,可改善食品的外观和色泽。胭脂红属于安全性较高的合成色素,但若长期过量食用胭脂红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胭脂红在熟肉制品中不得检出。
四、山梨酸及其钾盐
山梨酸即2,4-己二烯酸,为酸性防腐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非发酵性豆制品中不得添加。
五、氯霉素
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氯霉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六、腐霉利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长期食用腐霉利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产品明细表(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