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43期)。据公告,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品餐饮环节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本次公布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餐具4大类合计100批次。其中抽样检验合格99批次,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初级中学的自行消毒餐具(筷子)(抽样时间2019061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0.084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经营企业的,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经营者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经营使用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使用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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