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消息,近期,该局对酒类、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等11类203批次食品组织抽检。其中,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指标等问题。
本次食品抽检中,双鸭山市尖山区桂兰四季果品店销售的标称桦南县新星白酒厂生产的玉米酒(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5-18),检出不得使用的甜蜜素。双鸭山市尖山区桂兰四季果品店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天合酿酒厂生产的高粱原浆(生产日期或批号2016-2-19),双鸭山市岭东区一嘉一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鑫德惠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军工小茅合镇酒(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5-20),酒精度不达标。牡丹江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沈阳市佳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鱼片(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7-25),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介绍,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的合成甜味剂。按照相关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长期过量食用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此外,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可能由于产品原料腐败所致,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过量摄入含有N-亚硝基化合物的食物,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省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可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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