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9年上海市定配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定配眼镜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5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8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SHCCJSGF208.1-2018《上海市定配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技术规范》、GB13511.1-2011《配装眼镜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GB10810.1-2005《眼镜镜片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QB/T2506-2017《眼镜镜片光学树脂眼镜片》等标准要求,对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两镜片顶焦度互差、镜片基准点的最小厚度、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可见光透射比、镜架外观质量、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装配质量、标志。
本次抽查发现涉及安全性能指标的项目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另有7批次产品不符合使用性能指标,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标志。
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和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都是定配眼镜加工水平的重要表征参数,是对定配眼镜装配质量的一个重要考量。这些项目的不合格,直接反映出生产企业眼镜加工的水平低下,佩戴此类不合格眼镜,对眼肌调节能力较强的青少年可能造成斜视,一般人则会出现视力模糊、肿胀等视疲劳现象。产品标志中的出厂日期或生产批号是对产品进行溯源的重要线索和依据,无标志或标志有误会误导消费者选购。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抽查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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