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概述
众所周知,一件发明能够获得专利保护的前提便是其提出了可用来解决某些技术问题的技术实施方案。在尼日利亚,人们在提交专利申请时需要遵守《2004年专利和外观设计法》的规定。由于尼日利亚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因此率先完成专利申请工作的发明人将会在某一段期限内拥有开发利用自己发明的独有权利。具体来讲,在获得专利权后的20年中,发明人将会一直拥有阻止他人在未获得授权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擅自制造、使用或者销售自家专利发明的合法权利。
因此,本文将着重介绍在尼日利亚为发明提交专利申请的标准和流程以及负责授予专利权的机构概况等。
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般来讲,发明专利申请主要涉及产品和方法。与人们普遍看法不同的是,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发明都能获得专利权。如果一件发明想获得专利权,那么该发明必须先要满足尼日利亚《2004年专利和外观设计法》中第1条所提出的标准。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一件发明获得专利权的前提条件如下:
必须要具备新颖性;
必须要具备创造性,即该发明对于那些在相关领域具有公知常识的技术人员而言不具备显而易见性;
必须要能够在一部分工业产业中进行制造和使用,而不能只是一种科学或者数学研究成果、理论叙述、文学作品、戏剧作品、音乐作品、艺术作品、完成心理活动的方法、玩游戏或者开展交易的方法、信息展示、某些计算机程序、动物或植物新品种、医疗或者诊断方法;
不能有悖于公序良俗。
具体的专利申请流程
根据尼日利亚《2004年专利和外观设计法》中第3条、第4条以及第5条的规定,人们应该向该国的商标、专利和外观设计注册局提交自己的专利申请,而且这份申请中必须要包含某些信息。在收到专利申请后,审查员将会展开一次检索以确定该申请是否已经获得了专利权。如果检索结果显示这件申请尚未获得专利权的话,那么申请人将需要向审查员提交下列文件:
一份要求获得专利权的请愿书或者请求书,包括申请人或其代理机构的签名,以及申请人的全名和地址;
说明书,包括权利要求书(一式两份)、附图(如果需要的话,也是一式两份);
要求在专利申请中写出真正发明人姓名和地址的声明(适用情形:上述发明人主动提出这一请求);
一份由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适用情形:申请人选择代理机构代表其提交专利申请);
尼日利亚国内的文件送达地址(适用情形:申请人的居住地不在尼日利亚国内);
以及规定的各种费用。
完成上述工作后,审查员将会对这件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申请人必须要满足尼日利亚《2004年专利和外观设计法》中一切有关形式审查的要求。在此之后,如果这件申请还通过了其他环节的审查(例如权利要求书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以及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了相关的发明内容等),那么这件申请将会获得专利权。不过,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即便发明人在尼日利亚如愿获得了专利权,其仍需要继续提高警惕以防止自己的权利遭到侵犯。当然,无论发明申请涉及的是产品还是方法,审查员都会采用同一套审查程序。
结语
在获得专利权之后,相关专利的持有人还需要借助对外许可、转让以及其他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来对自己的发明进行商业开发,以获得应有的回报。(编译自:www.mondaq.com)
翻译:刘鹏 校对:李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