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3日,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裁定,在日本电子公司麦克赛尔(Maxell)诉苹果公司(Apple)案中,诉讼理由具有足够的可信度,可以继续进行审理,苹果公司必须对麦克赛尔提出的专利侵权诉讼进行应诉。
此前,苹果公司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法院驳回麦克赛尔对苹果公司提起的关于智能手机(包括iPhone XS在内)侵权的诉讼。
麦克赛尔于2019年3月起诉了苹果公司,声称苹果的某些智能手机功能,例如“发现我的朋友”和“地图”等功能,侵犯了其与移动导航工具有关的10项专利。
根据苹果公司的说法,麦克赛尔诉称苹果侵权的理由未能令人信服。
苹果公司还称,麦克赛尔也没有证明苹果具有任何侵犯其专利的特定意图。
在10月23日的命令中,法院驳回了苹果公司提出的关于驳回该案的动议,称苹果公司对麦克赛尔的指控轻描淡写,试图让法院驳回诉讼。
根据法院的说法,苹果公司“错误地断言”麦克斯尔的投诉只不过是对苹果公司产品用户指南和网页的引用。
法院表示,实际上“麦克赛尔提出的指控远比这些更为复杂”。
法院命令称:“麦克赛尔的诉讼文件提出了直接侵权的详细指控,确定了苹果公司涉嫌侵犯的每项专利的功能和所涉及的设备。”
作为证据的一部分,麦克赛尔还提供了苹果公司广告和用户指南的引文和屏幕截图,并带有涉嫌侵权麦克赛尔专利的智能手机功能的“说明和演示”。
法院裁定:“这些事实指控足以支持合理的推断,即苹果公司为有意侵权。”
麦克赛尔还表示,从2013年到2018年,两家公司曾举行了“多次会议”,讨论是否可能开展与导航技术有关的“商业交易”。
《世界知识产权评论》(WIPR)在2019年3月报道称,麦克赛尔已与华硕(Asus)公司就专利诉讼达成和解。
在该案件中,麦克赛尔称华硕侵犯了其与智能手机摄像头和数据管理有关的7项专利。(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
翻译:王丹 校对:罗先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