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密码法草案10月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旨在通过立法加强密码人才培养。
今年6月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密码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草案在广泛征求意见后作出修改,把密码人才队伍培养、建设的内容移至总则以突显人才培养对于密码事业的重要性。
草案二审稿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密码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依法保护密码领域的知识产权,促进密码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国家加强密码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对在密码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草案二审稿对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的管理和使用作了专章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密码“保密责任制”,并增加“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规定发现影响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安全的“风险隐患”时,应当立即采取应对措施。
草案一审稿对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的职能和密码管理部门的监管职权作了规定,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增加对上述机构和部门的保密义务要求。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应当对其在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密码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记者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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