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2期)。据通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样品8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二氧化硫残留量、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信息显示,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顶鸿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久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酒味花生(坚果炒货食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阳春市河朗镇天润佳兴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肇庆市高要区鸿业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咸脆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清远市清城区惠源昊盛商行销售的标称佛山市永利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乳花生和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