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3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1期)。据通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产制品样品5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N-二甲基亚硝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不合格信息:
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河源中山大道分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新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虾米,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州市泓亨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门市蓬江区泰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蜇,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华润万家生活超市(珠海)有限公司南屏店销售的标称珠海百佳利经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鳗鱼块(香辣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