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连云港灌云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收到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系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控股,负责公司旗下所有品牌维护和相关知识产权维权事务)发来的感谢函,感谢灌云法院作出的“风险提示告知书”,该告知书为其公司打假维权工作提供重要线索,为其公司品牌建设及打假防伪提出宝贵建议,感谢该院长期以来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据了解,灌云法院收到原告厉某与被告史某某、孝昌县某超市产品责任纠纷一案的起诉材料,原告诉称通过网络购物平台从被告处购买的洋河蓝色经典系列天之蓝酒存在质量问题,是被告以酒水一比一比例搀兑。考虑到洋河蓝色经典系列是全国知名酒品,涉案行为影响市场交易秩序,降低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感,侵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此,灌云法院向酒品生产厂家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发出风险提示告知书,提示:一是涉案纠纷中销售者所在地位于湖北省孝昌县,系销售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进行酒品销售,存在交易行为的隐蔽性,应加强网络监管,防范假冒公司产品的行为。二是与销售者所在地工商监管部门加强联系,一旦发现假冒伪劣产品生产、销售行为,及时反馈相关部门,查处制假、售假窝点。三是涉案纠纷中销售者称对外出售的酒品所用的包装防伪均可经过验证,厂家在生产酒品时,应提高出厂酒品防伪标识,并进行广泛宣传,以防不法商贩仿制仿冒。
“近年来,我充分发挥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职能作用,以“法进千企”专项活动为抓手,切实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取得较好成效。”灌云法院党组成员何义清表示,下一步,灌云法院将紧紧围绕营造一流发展环境这一核心,坚持需求导向,进一步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提升服务针对性、实效性,对标一流、持续用力,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法治环境。(通讯员 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