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3日,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德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25期总第162期)》。据通告,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307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合格产品295批次,不合格产品12批次,合格率96.1%。
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
平原县王杲铺镇康鑫蛋糕房抽取的切糕(生产日期2019-06-19),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
武城县武城镇豆康豆腐坊抽取的豆腐(生产日期2019-06-18),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
夏津县乐多滋蛋糕店抽取的蛋糕胚(生产日期2019-06-18),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
临邑县恒源街道百姓平价蛋糕房抽取的蛋糕(生产日期2019-06-21),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连香熟食店抽取的猪脸(生产日期2019-06-25),检出亚硝酸盐(以NaNO2计)项目不合格;
德州市德城区豪杰豆制品加工部抽取的豆腐(生产日期2019-06-25),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朵豆腐坊抽取的豆干(生产日期2019-06-26),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朵豆腐坊抽取的黑豆皮(生产日期2019-06-26),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鲁晓蛋糕房抽取的鸡蛋糕(生产日期2019-06-26),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
齐河县安头乡春福豆制品店抽取的豆腐皮(生产日期2019-06-26),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合格;
齐河县焦庙镇山林肉食店抽取的扒鸡(生产日期2019-06-26),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
禹城市十里望镇庆恩肉食加工点抽取的鸡爪子(生产日期2018-12-04),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等相关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理。
同时,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