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9日,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1期)。据通告,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果制品样品2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合格20批次,不合格2批次。
信息显示,绩溪县艳子商店经销的潮州市潮安区裕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寻梅(可乐味梅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绩溪县艳子商店经销的潮州市潮安区裕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寻梅(奶油味梅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蜜饯凉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g/kg。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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