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第17条(网络内容分享服务提供商使用版权内容)的要求,欧盟委员会将组织利益相关方讨论关于网络内容分享服务提供商(下文简称为提供商)与权利人之间的最佳合作实践。
利益相关方对话的目标与时间
组织讨论的目的是倾听利益相关方的观点并讨论有关第17条应用的解决方案,例如,在考虑所有相关方的利益和用户保障措施后,提供商应对未授权内容采取何种行动。讨论结果将反馈到欧委会为第17条应用编制的指南中。
欧委会将于10月15日在布鲁塞尔举行利益相关方对话第一次会议。首次会议的目的是讨论提供商使用版权内容的现有实践,并收集用户体验。之后的会议将在2019年末或2020年初举行。会议的最终日期将在适当时间进行确定。
欧委会还邀请利益相关方、提供商、消费者和用户的代表组织以及基本权利组织在2019年9月18日前在线提交参会申请表。
此外,欧委会将至多邀请80名利益相关方组织的代表人参会。每个组织的与会人数根据组织的构成和代表性而定。欧盟成员国的代表也将参会。欧委会将基于如下标准选择代表组织:
-与第17条应用有关的代表权利人、提供商或用户利益的组织,包括消费者和基本权利人组织;
-就第17条而言,拥有合法权利参与提供商和权利人之间的最佳合作实践讨论的组织;
-实际经验与第17条规定的内容有关的组织;
-在欧盟层面运作的代表组织。
因此,在在线填写申请表时,有关组织需提供如下信息:
-在欧盟透明登记簿上的登记号(若有);
-组织的背景信息,如关于组织代表谁的利益的简短介绍,成员规模等;
-第17条对组织的活动或利益的影响的简短介绍;
-与讨论有关的经验、方法及实例。
欧委会将选择最终与会者,确保受第17条影响的利益相关方的代表能合理出席。(编译自ec.europa.eu)
翻译:罗先群 校对: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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