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的通告(2019年第24期)》。据通告,近期,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4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
本次抽检依据是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豆芽卫生标准》(GB22556-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等标准指标的要求。
叶菜类蔬菜的抽检项目包括毒死蜱、氧乐果、阿维菌素、克百威。鳞茎类蔬菜的抽检项目包括腐霉利、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甲拌磷、多菌灵、水胺硫磷、敌百虫、杀扑磷。茄果类蔬菜的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氧乐果、敌百虫。仁果类水果的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克百威、毒死蜱、多菌灵。核果类水果的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克百威、多菌灵、敌百虫。柑橘类水果的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克百威、毒死蜱、多菌灵、丙溴磷、水胺硫磷。瓜果类水果的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克百威、乙酰甲胺磷。茎类蔬菜的抽检项目包括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铅。畜肉的抽检项目包括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挥发性盐基氮、沙丁胺醇、氯霉素。籽类食品的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二氧化硫残留量、多菌灵、黄曲霉毒素B1。鲜蛋的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氟苯尼考、氧氟沙星、土霉素。
不合格产品情况:蓝田县亚楼豆芽菜销售部销售的标称蓝田县北门综合市场内生产的散装黄豆芽(生产日期:2019-7-16),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70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蓝田县寿志豆芽菜销售部销售的标称蓝田县北门综合市场生产的散装绿豆芽(生产日期:2019-7-16),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0670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蓝田县赵小琴蔬菜店销售的标称蓝田县北门农贸市场南排2号生产的散装绿豆芽(生产日期:2019-7-17),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190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蓝田县刘平蔬菜店销售的标称蓝田县北门农贸市场南排6号生产的散装绿豆芽(生产日期:2019-7-17),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079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豆芽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而违规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蓝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实施召回、即时整改并查明原因;经营单位所在地蓝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企业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同时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