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4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据通告,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8批次,涉及产品为饮料,其中合格样品6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本次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偏硅酸、镍、锑、溴酸盐、亚硝酸盐(以NO2-计)、硝酸盐(以NO3-计)、大肠菌群、粪链球菌、产气荚膜梭菌、铜绿假单胞菌、挥发性酚(以苯酚计)、浑浊度、耗氧量(以O2计)、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展青霉素、赭曲霉毒素A、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蛋白质、三聚氰胺、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赤藓红、酸性红、苋菜红、新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霉菌、酵母、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棕榈烯酸/总脂肪酸、亚麻酸/总脂肪酸、花生酸/总脂肪酸、山嵛酸/总脂肪酸、油酸/总脂肪酸、亚油酸/总脂肪酸、(花生酸+山嵛酸)/总脂肪酸。
不合格样品信息为,昭通市云峰山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雲峰山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永胜县竹溪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竹溪山泉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据介绍,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7101—2015)中规定,饮料中的大肠菌群,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CFU/mL。造成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食品中大肠菌群超标,对人体健康有一定潜在的危害。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常见的条件致病菌,属于非发酵革兰氏阴性杆菌。广泛存在于自然界各类型水、土壤、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且常存在于潮湿环境中。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重要的水源性致病菌,对消毒剂、干燥、紫外线等理化因素具有很强的抵抗力,可引起急性肠道炎、脑膜炎、败血症和皮肤炎症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0CFU/250mL。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的可能原因有:水源水受到污染(如受到地表渗水等的污染);输送管道或蓄水罐受到污染;生产车间,灌装线,设备和加工环境受到污染,操作人员的不规范操作带来的污染(如灌装线存在设计缺陷被反冲洗水污染);包装材料受到污染,或者受到污染的包装材料在灌装前未彻底清洗和灭菌;运输过程造成的污染;铜绿假单胞菌对消毒剂等理化因素具有较强抵抗力,因此车间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臭氧浓度低及冲洗接触时间短等也导致铜绿假单胞菌无法完全杀灭。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昭通市云峰山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永胜县竹溪饮品有限责任公司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