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19年8月7日消息,该局近期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21批次,覆盖1个生产市的18家(生产)企业。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1批次。
信息显示,安徽省中徽茶叶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乌龙茶,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省中徽茶叶专业合作社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国家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草甘膦是一种非选择性、无残留灭生性除草剂,对多年生根杂草非常有效,广泛用于橡胶、桑、茶、果园及甘蔗地。主要抑制植物体内的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
草甘膦对人体具有低毒,食用过多会危及人体健康,并会造成肝肾、黏膜(消化道、皮肤)、神经、呼吸和心血管系统的损伤。2015年3月,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局称草甘膦“可能对人类致癌”,并被该组织定为2A类致癌物。2015年11月,欧盟食品安全监管机构(EFSA)公布一项评估报告认为,农药草甘膦“可能不会致癌”。据资料证实,截止到目前关于草甘膦有800多个安全性实验研究,都找不到草甘膦和癌症之间的确凿联系,所以学界和监管机构主流的观点是“草甘膦不大可能致癌”。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了该农药的最大残留量限量,超过标准限量值的产品是不安全的。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将依法予以查处。
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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