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肉制品等2类食品1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及其它指标。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其他指标问题
宣城市徽芝园特色食品商店经销的安徽康平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木榨芝麻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安徽华卫集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酱烤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安徽华卫集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如意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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