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危险化学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企业生产条件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告。
此次抽查,化肥、农膜、滴灌带等农业生产资料不合格比例大。其中,化肥产品共抽查8个地州市63家企业生产的94批次产品,检出24批次不合格产品。抽查不合格产品按地区分布:阿克苏地区5批次,喀什地区5批次,乌鲁木齐市4批次,巴州4批次,昌吉州3批次,塔城地区、克州、和田均1批次。偷减养分、氯离子超标、包装标识不规范等现象突出,大量元素水溶肥、复(混)合肥、有机肥、农用硫酸钾等是劣质产品“重灾区”。
不合格项目对产品的影响:
1、总养分、大量元素达不到标准要求,会使农作物生长迟缓、产量降低,对病害的抗性降低。
2、氯离子及有机质达不到标准要求,易造成作物减产,长期使用还会影响农产品品质。
不合格原因分析:
一是生产工艺不稳定。
二是企业内部产品质量控制不严格。
三是企业产品质量检测能力不够,检测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甚至有部分企业未进行出厂检验。
值得注意的是,共有7家企业连续两年上榜不合格名单,涉及目前农业中最常使用的复合肥、有机肥、大量元素水溶肥等产品,可谓“累教不改”。
2019年自治区监督抽查化肥产品连续两次不合格生产名单
此外,本次监督抽查过程,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发现有67家肥料生产企业已处于停产、转产状态,部分被当地检察院查封,无法抽取样品进行检测。另有29家企业生产条件存在问题,主要是出厂检验设备超期未检定、缺少关键生产设备。
停产、不生产或搬迁等原因未抽样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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