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7日,原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2019年第15期)》。信息显示,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品流通环节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本次公布包括食用农产品(蔬菜、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水果)共1037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9批次,合格样品1028批次,合格率99.1%。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鹏飞果行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柠檬,多菌灵检出1.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过0.5mg/kg。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二)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鹏飞果行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沃柑(进口),克百威检出0.043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过0.02mg/kg。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三)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正旺果行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无籽红提(进口),灭多威检出2.5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过0.2mg/kg。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四)惠济蔬菜食品商场2号-黄胜军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牛蛙,恩诺沙星检出123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过100μg/kg。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五)江岸区惠济蔬菜食品商场-徐志强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财鱼,氧氟沙星检出1.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六)江岸区惠济蔬菜食品商场-徐志强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牛蛙,恩诺沙星检出254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过100μg/kg。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七)江岸区惠济蔬菜食品商场-徐志强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泥鳅,恩诺沙星检出15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过100μg/kg。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八)惠济菜市场(李喜洲)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油麦菜,灭多威检出0.50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过0.2mg/kg。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九)硚口区古田四路199号海鲜区1号门面-刘波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鳊鱼,恩诺沙星检出21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过100μg/kg。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