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沂源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6期)。据通告,近期,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22大类食品18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水果制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蔬菜制品5批次、糕点15批次、酒类1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饮料6批次、蛋制品1批次、食糖2批次、罐头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速冻食品6批次、饼干4批次、调味品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淀粉制品10批次、豆制品8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肉制品2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蜂产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7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即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沂源县西里镇张华快餐店经营的馒头,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79.3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二)沂源县李霞商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香德食品厂生产的乌梅干(西瓜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22,标准规定为≤1,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三)沂源县在伟餐饮部经营的熟鸡爪,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405g/kg,标准规定为≤0.075g/kg,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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