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原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2019年7月5日消息,2019年第1季度以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生产环节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1批儿童用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其中,童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专项抽查共抽取了郑州、安阳、新乡、许昌、漯河、南阳、商丘等7个省辖市17家生产企业的30批次童车产品。
本次专项抽查依据GB14748-2006《儿童推车安全要求》、GB14747-2006《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GB14749-2006《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GB6675.1-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GB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6675.3-2014《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性能》、GB6675.4-2014《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T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第5部分:玩具》及《河南省2019年第1批儿童用品童车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童车产品的童车材料、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金属表面、燃烧性能、危险夹缝、剪切和挤夹点、锐利边缘和尖端、小零件、外露突出物、机械部件的连接、手把强度、制动装置、束缚系统强度、动态耐久性、动态强度、撞击强度、静态强度、稳定性、把横管、冲击强度、学步车脚轮、框架离地高度、防撞间距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有26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涉及外露的开口管子、危险夹缝、标志及使用说明、一般要求、产品型号、挤夹点、防护罩帽等项目。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