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药监局发布药品质量抽检通告,北京同仁堂山东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烟台一店、安徽亿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商都药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生产、销售或使用的48批次药品不合格。
据了解,山东省药监局对北京同仁堂山东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烟台一店、山东同仁堂德州药店有限公司湖滨路分公司、山东岳草堂药业有限公司等单位销售或使用的药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检测发现,天马(安徽)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亿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商都药业有限公司等39家生产、配制单位的20个品种48批次药品不合格。
其中,河北荷花池药业、山东蓝泽中药饮片、安徽汇仁堂中药饮片、安徽强正中药饮片、亳州市远光中药饮片厂、安徽益生源中药饮片、亳州市贡药饮片厂、安徽亿源药业、安徽聚草中药饮片、安徽亳药千草国药、天马(安徽)国药科技、亳州蜀中药业、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安国市安兴中药饮片、天马(安徽)中药饮片、安徽省泽华国药饮片等企业否认不合格产品为其生产。
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已经或正在进行立案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
山东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企业、单位,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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