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短视频购物乱象引起网民热议。据媒体调查,从货不对板到退款维权难,短视频购物暗藏多重消费陷阱。
网民“苑广阔”称,短视频风生水起,不但培育网红主播,超强的“带货”能力也受到了各方青睐,各种营销短视频账号层出不穷。然而,很多网友购物以后,却发现自己被忽悠了,“买家秀”和“卖家秀”之间存在不小差距,“看着心动,买了心痛”成为不少消费者的心声。
网民“刘琛”认为,短视频购物乱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短视频平台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平台必须做好有关商家的资质审核,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在面对消费者维权时,平台既要积极协助,更要对涉事的商家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净化平台。同时,有关部门应积极作为,不仅要加强对短视频平台的监管,促使其依法履行相关责任;同时,对于一些存在问题的产品,更须依法介入,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短视频购物平台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张国栋”指出,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然而,有的平台《用户服务协议》明确表示,在本网站的交易过程中,用户与商家发生售后问题时,应双方直接沟通解决,服务方仅为您与商家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不涉及您与商家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此类服务协议是严重侵犯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依法应当认定其无效。(记者张小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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