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周至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8号)》,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监督抽检132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51批次,餐饮38批次,淀粉及其制品6批次,粮食加工品9批次,食用油及油脂制品6批次,蔬菜制品11批次,调味品11批次。合格128批次,不合格4批次。
本次抽检依据:食品整治办﹝2008﹞3号,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0号、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物中污染物限量》、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7102.1-2003《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T1536-2004《菜籽油》、Q/SQLX0001S-2018、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整治办﹝2008﹞3号,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GB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农业部公告第235号、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农业部公告第560号、GB/T18186-2000《酿造酱油》。
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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