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湖北省化妆品质量公告(2019年第1期)》,监督抽验中发现15批次化妆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本公告中的不合格化妆品经营(生产)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辖区内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对上述产品一律停止销售;相关市(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查处,处理结果和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局,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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