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0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20期食品安全(省级局分担)监督抽检情况公告》。据公告,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9大类食品12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1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本次抽检粮食加工品5批次、肉制品13批次、饮料19批次、罐头3批次、酒类27批次、糕点1批次、豆制品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均为合格样品;抽检食用农产品4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规定,个别项目不合格,其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哈尔滨新世纪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永泰城店销售的标称哈尔滨传力水产活鱼批发提供的鲫鱼(购进日期2019-4-3),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山河农场雨润冷鲜肉专卖店销售的标称程德合(供货商)提供的三道鳞(鲤鱼)(购进日期2019-4-8),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后续处理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和销售、召回、下架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食品情况。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或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