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医疗器械质量公告称,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产品组织了监督抽检,安排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承担检验任务。共抽检200家企业生产的产品367批次。现将抽检结果公告如下:
一、198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360批次产品抽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二、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和标识标签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有7批次,涉及6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具体为:郑州要间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多功能脊柱治疗仪,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使用说明书不合格。河南博恩医疗新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智能数码多功能治疗仪,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使用说明书、与供电网的分断、过电流和过电压保护不合格。河南省安邦卫材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一次性医用垫,无菌不合格。扬州源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鼻氧管,畅通性不合格。深圳市家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手臂式全自动电子血压计,说明书不合格。新乡市华西卫材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医用垫,无菌不合格。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要求移送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抽验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6〕9号),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相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应对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召回并进行风险控制,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调查处理,有关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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